服务热线:
4006-598-119
您的位置: 首页>>技术文章

常闭防火门什么情况变为常开防火门

发布日期:2025-12-22 13:29:16   浏览量:0

常闭防火门与常开防火门是建筑防火分区与逃生体系中两类重要构件,各自承担着在不同使用情形下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与疏散流畅性的重任。常闭防火门通常在平时保持关闭状态,仅在人员通过时或在应急联动动作后短暂开启;常开防火门则在日常运营中保持开启,仅在火灾报警或联动信号触发时自动关闭。本文将从法规标准、功能定位、使用场景、技术机制与管理要求等角度系统论述在何种情况下常闭防火门可以或应当变为常开防火门,以及相关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与检验维护要点,旨在为设计、施工、审查与运维人员提供合规且可操作的参考。

一、常闭与常开防火门的定义与功能差异

定义

  • 常闭防火门:在未受人员或设备触发时处于关闭状态,具备必要的密闭、隔烟、阻火性能,发生火灾时防止火势、烟气在防火分区间蔓延。

  • 常开防火门:日常处于开启状态以便人员流动或物流运输,但在火灾时能自动闭合以实现防火分隔。

功能差异

  • 防火隔断效果:常闭门因平时关闭更能确保密封性与完整性,常开门需依赖自动闭门装置与联动系统保证火灾时能及时闭合。

  • 日常便利性:常开门提高通行效率、减少开闭磨损,适用于通行频繁或设备物流多的通道。

  • 自动化依赖度:常开门的防护实现高度依赖电气联动、就地检测与闭门器等装置的可靠性;常闭门依赖的是门自身结构与人工或机械开行的响应。

二、法规与标准的基本要求
在中国,关于防火门的设计、安装与使用管理主要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防火门维护保养与检测技术规范》(GB/T 33158)、以及 或地方消防技术规范、消防验收标准等。主要要求包括:

  • 防火门的分类、耐火极限与设置位置应满足建筑的防火分区与疏散要求。

  • 常开防火门必须具备自动闭门装置(或与联动系统连接),且应在火灾信号时自动闭合并保持闭合状态直至人工复位。

  • 常闭防火门的铰链、闭门器、烟密封、门框完整性等应符合耐火与密封要求。

  • 使用变化需符合设计审查与消防审批流程,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门的常开/常闭状态。

三、何种情况下可以或应将常闭防火门设为常开防火门
将常闭防火门改为常开防火门涉及安全性与功能性平衡。一般情况下,常闭改常开需要在满足下列条件并经相关审批后方可实施:

使用功能与通行需要

  • 通行流量大:如商业综合体的主通道、仓储物流口、医院频繁床运及医疗器械运输通道等,若常闭导致频繁开合影响效率或损坏门体,应考虑常开配套自动闭合措施。

  • 设备或搬运要求:大型设备、担架、轮椅或货物运输需要门长期开启以便通行,且开关会妨碍正常运营。

火灾风险可控且防护措施可补偿

  • 当原有防火分区的防火能力、火灾监测与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系统等设施能够充分补偿因门常开带来的潜在风险时,可考虑改为常开并联动闭门。

  • 建筑整体防火分区经过优化调整,确保常开门开启状态不会导致防火分区失效或疏散路径受损。

可靠的电气联动与自动闭合系统

  • 必须安装可靠的门控制系统,包括常电闭门装置、火灾联动信号输入、失电闭合或断电闭合机制(常开防火门在断电时必须能自动闭合或由备用电源保证闭合动作)。

  • 联动系统应与建筑火灾报警系统、楼层控制器等有效连接,火警一经探测,门应在规定时间内自动闭合并保持闭锁状态。

法规许可与审批程序完成

  • 经设计单位提出方案,并由建设单位向消防机构或设计审查部门提交变更申请,说明改动理由、补救措施与联动技术细节。

  • 在经过消防审查、验收或备案批准后方可实施改造;未经审批擅自更改可能造成消防隐患并承担法律责任。

管理与维护能力保障

  • 建筑管理单位需具备对常开防火门的日常巡查、功能测试、联动系统检测与紧急处理能力。

  • 需要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与员工培训计划,确保火灾时系统可靠执行闭门动作并及时处置异常。

四、常见场景与具体实施要求

商业建筑与写字楼

  • 主入口、商城主通道、商铺与疏散走廊等处在高峰时段对通行依赖性强。可设置常开防火门,但需采用带电磁保持装置的闭门器(通电保持开启、断电释放闭合)并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同时配备应急电源与故障自检功能。

医院与养老机构

  • 病房、手术室与病患转运通道对快速通行要求高。常开门有利于医疗操作流程,但必须保证在火警或烟感触发时门能迅速闭合,且门与疏散指示系统、无障碍通道设计协同。

工业厂房与仓储物流

  • 货物装卸区、大件设备进出口常需大幅开启,常开防火门可降低运营摩擦。应确保门体耐久、闭门系统兼具强制闭合与防误动作设计,并配备防火卷帘或隔烟设施作为额外防护。

学校、剧院等公共建筑

  • 在不影响疏散需求前提下,常开门可用于教学楼与演出场所入口,但演出期间与聚集性活动时应评估火灾风险并可临时切换为常闭管理或启动临时防护措施。

五、技术细节与设备要求

  1. 电磁保持装置(电磁吸扣)与失电闭门

  • 常开防火门常采用通电保持开启、断电释放闭合的电磁保持器。该设备应满足在通电情况下稳固保持门开启,并在接收到火警信号或断电时快速解除电磁保持使门闭合。

  1. 闭门器与缓冲控制

  • 闭门器需具备足够的推力与速度控制,确保门在闭合过程中既能快速完成闭合又避免夹伤人员,同时保证密封条压紧,达到防烟与阻火要求。

  1. 联动控制逻辑与冗余设计

  • 系统应实现火警信号触发优先级,确保所有常开门在接收火警信号后统一、可靠闭合。关键设备宜使用双回路供电、备用电源或UPS,以提高系统可靠性。

  1. 安全互锁与防误动作

  • 在特定场景下,应设置防止误触发导致门关闭阻断救援或疏散的互锁逻辑,如紧急手动释放、人员通过感应优先策略及可视与语音提示系统。

六、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 风险识别

  • 常开导致的烟蔓延与火势扩散风险增加。

  • 自动闭合装置失效、联动信号异常或电源故障可能致使常开门在火灾时不能闭合。

  • 人为阻挡门关闭、设备维护不当或误操作可能影响防火功能。

  1. 风险控制

  • 完善火灾探测与报警系统,实现高灵敏度与低误报率。

  • 定期检测电磁保持器、闭门器、联动线路与备用电源,并记录检测结果。

  • 安装门状态监测与集中管理平台,实时显示门位与故障报警。

  •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禁止在门口堆放障碍物,强化值班人员与使用者培训。

七、审批、验收与维护管理

  1. 变更审批

  • 任何将常闭防火门改为常开用途的方案,必须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修改设计,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消防机构报批。提交材料应包括变更说明、联动与供电方案、风险评估及维修管理计划。

  1. 施工与验收

  • 改造施工应由有资质单位实施,完工后按消防验收程序对门体性能、联动触发、断电闭合、门位信号等进行全面测试并形成验收记录。

  1. 日常维护与检测

  • 建立维护台账,定期(按规范要求,如月检、季检、年检)进行功能试验,包括手动/自动闭合试验、联动响应时间测量、电磁保持器通/断电试验、门缝烟密闭性检查等。

  • 发现异常应及时停用并修复,重要部位或关键系统建议实施故障冗余与远程监控。


在线咨询 联系方式 二维码

服务热线

4006-598-119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