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6-598-119
一、功能概念定义
什么是防护冷却系统?
由闭式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组等组成,发生火灾时用于防护冷却防火卷帘门、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闭式系统。
什么是室内钢屋架防护冷却系统?
由闭式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组等组成,发生火灾时用于防护冷却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闭式系统。
二、防护冷却系统设置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规范》
5.0.15当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系统应独立设置。
6.2.1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闭式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
1.喷头设置高度不应超过8m;当设置高度为4m~8m时,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即:当设置高度不超过4m时,可采用普通闭试洒水喷头。
2.喷头设置不超过4m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5L/(s·m);当超过4m时,每增加1m,喷水强度应增加0.1L/(s·m);
即:当不超过5m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6L/(s·m)
当不超过6m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7L/(s·m)
当不超过7m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8L/(s·m)
当不超过8m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9L/(s·m)
3.喷头的设置应确保喷洒到被保护对象后布水均匀,喷头间距应为1.8m~2.4m;喷头溅水盘与防护分隔设施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03m,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下表:

4.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系统设置部位的耐火极限。
7.1.17当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需要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时,喷头应根据可燃物的情况一侧或两侧布置;外墙可只在需要保护的一侧布置。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标准》
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防火保护措施可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冷却法)
喷头应采用直立型洒水喷头,洒水喷头间距宜为2.2m。
洒水喷头安装式宜沿着钢屋架,在其上方布置,确保钢屋架各杆件均能受到水的冷却保护。
三、使用场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3.6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由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当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包括门、窗)时,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即:仅满足耐火完整性,不满足耐火隔热性要求
防火玻璃按耐火性能分类:
A类:隔热型防火玻璃(具有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
B类:部分隔热型防火玻璃(能阻挡火焰且限制一定程度的热辐射)
C类:非隔热型防火玻璃(仅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
6.5.3防火分隔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时,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现行 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有关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四、基本设计参数
湿式系统应在开放一只洒水喷头后自动启动。
作用面积内开放的洒水喷头,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选定的喷水强度持续供水。
洒水喷头,间距应为1.8m~2.4m均与分布,且不应受阻挡。
闭式洒水喷头,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更高 温度30°C。
自动喷水防护冷却系统可采用边墙型洒水喷头。
系统设置高度不应超过8m。
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数不宜超过800只,
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防火冷却系统,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计算长度内喷头同时喷水的总流量确定。
当建筑物内同时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的建筑内,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同时启用自动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的用水量计算,并应按二者之和中的更大 值确定。
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设有2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报警阀组前应设环状供水管道。
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水力警铃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墙上。
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度不宜大于20m。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宜设置独立的消防水泵,并应按一用一备或二用一备,及更大 一台消防水泵的工作性能设置备用泵。
当与消火栓系统合用消防水泵时,系统管道应在报警阀前分开。
每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2根;每组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不应少于2根。
系统应设置水泵接合器,每个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宜按10L/s~15L/s计算。
五、系统组件选型
1、自动喷水防火冷却系统可采用边墙型洒水喷头。
2、当设置高度为4m~8m时,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3、其他组件选型参照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六、系统的控制
消防水泵的自动控制要求:
1、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和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泵。
2、消防水泵除具备自动控制外启动方式外,还应具有消防控制室(盘)远程控制。
3、消防水泵除具备自动控制外启动方式外,还应具有消防水泵房现场应急操作。